(一)項目名稱: 海底電纜管道鋪設路由調查勘測、鋪設施工審批
(二)子項名稱: 外國船舶進入中國領海、內海進行海底電纜管道維修、改造和拆除審批
(三)審批類別: 行政許可
(四)項目編碼: 00011512200301
(一)申請材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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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紙質/電子 |
份數 |
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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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書 |
原件 |
紙質及電子 |
2 |
內容包括: 海底電纜管道名稱和所有者,施工內容和原因,施工單位和船舶,施工時間、計劃和方案,施工范圍(含坐標及示意圖),兩側各兩海里(港內為一百米)內海底電纜管道布置情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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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船舶資料 |
復印件 |
紙質及電子 |
2 |
船舶證書,船舶主要裝備及性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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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相關資料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及電子 |
2 |
電纜管道所有者資信證明,委托書和申請單位證明文件。屬于改造或拆除的,還應提交海洋環保相關批復文件。申請施工區域應盡可能避開已有的海底電纜管道保護區及其他海上設施,無法避開的,還需提供與涉及海底電纜管道或其他海上設施所有者簽訂的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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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請施工區域超過上述范圍的應提供必要性說明文件;
注2.以上材料電子文件應采用PDF格式,涉及坐標或圖片的文件應提供Word或Excel格式,以光盤為存儲介質。復印件應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公章。
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后,可通過電話查詢審批狀態。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7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