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適用于自然資源部采礦許可審批權限內的礦區生態修復方案評審的申請和辦理。礦業權人首次申請(含直接出讓采礦權或探礦權轉采礦權)、延續申請和變更申請(擬擴大或縮小開采區域內涉及資源儲量或采礦工程、變更開采主礦種、變更開采方式)采礦許可證的,應編制《礦區生態修復方案》。
(一)項目名稱: 礦區生態修復方案評審
(二)子項名稱:
(三)審批類別:
(四)項目編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根據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礦產資源法>實施銜接過渡有關事項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5〕1704號)
(三)《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產資源法>實施過渡期內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編制評審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5號〕2043號)
(四)《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
(五)《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23〕6號)。
(一)申請人為礦業權人或自然資源部認可的申請主體。
(二)申請事項屬于自然資源部職權范圍。
(一)申請材料目錄
|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類型 |
要求 |
備注 |
|
1 |
申請人出具的介紹信或委托書,送件人身份證復印件 |
原件 |
紙質1份、電子1份 |
紙質/電子 |
介紹信或委托書加蓋申請人公章 |
線下報送 |
|
2 |
礦區生態修復方案評審申請信息表 |
原件 |
紙質1份、電子1份 |
紙質/電子 |
加蓋申請人公章 |
線上提交,線下報送 |
|
3 |
礦區生態修復方案評審申請承諾書 |
原件 |
紙質1份、電子1份 |
紙質/電子 |
加蓋申請人公章 |
線上提交,線下報送 |
|
4 |
《礦區生態修復方案》文本及附表、附圖、附件 |
原件 |
紙質6份、電子1份 |
紙質/電子 |
封面、扉頁加蓋申請人公章 |
線下報送 |
|
5 |
電子報盤文件 |
原件 |
電子1份 |
電子 |
|
使用電子報盤軟件制作,線下報送 |
|
6 |
申請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原件或復印件 |
紙質1份、電子1份 |
紙質/電子 |
|
線下報送 |
(一)接收
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接收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申請材料。符合接收條件的,出具接收回執單。不符合接收條件的,不予接受并告知理由。
(二)受理
符合評審條件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評審條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評審
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
(四)發送評審結果
評審完成后,向申請人發送評審結果。
(一)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在評審單位組織的評審會議上,陳述意見、進行答辯;
2.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評審結果送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部書面申請復審;
3.向自然資源部有關部門舉報評審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1.按照我部關于申請文本的規范性要求,如實提交申請材料,反映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按相關技術標準和規定組織編制、修改礦區生態修復方案;
3.按要求組織本單位和報告編制單位的相關技術人員參加評審會議。
4.在方案評審各環節報送的紙質版及電子版資料,不涉及國家、軍事、商業秘密,不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一)監督、投訴電話:010-66151646
(二)監督、投訴郵箱:xzspts@mail.mnr.gov.cn
(一)辦公地址: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內大街64號)
(二)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自受理之日起,申請人可以登錄自然資源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http://zwfw.mnr.gov.cn/)查詢辦理進度。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7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