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 夏俊]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2011-10-25 10:52)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王玲] 4起公開通報和4起掛牌通報的案件介紹完畢。(2011-10-25 10:51)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王玲]下面介紹一下4起掛牌督辦案件的案情:
一、黑龍江省牡丹江名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牡丹江名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經批準,違法占用牡丹江市寧安市渤海鎮上屯村集體未利用地1138.26畝,建設高爾夫球場、地下商城、酒店式公寓、人工湖、旅游公路等。其中,高爾夫球場占地816.73畝,進行了植樹種草,球場接待中心主體已經基本建成;地下商城占地159.67畝,正在建設主體工程;14棟酒店式公寓占地36.92畝,正在建設主體工程;旅游公路占地109.58畝,已建成通車;人工湖占地13.87畝,正在建設;其他建筑物占地1.49畝。為了建設上述項目,牡丹江名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還違法臨時占地159.15畝,建設了攪拌站、料場、工棚、光纜埋設溝等。
二、江蘇省宿遷市湖濱新城祥和社區違法批地案
2011年2月,宿遷市湖濱新城祥和社區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批,同意宿遷萬康新材料項目圈占集體耕地195畝建設廠房,已圈建圍墻,在建廠房3棟。目前,尚未依法依規處理到位。
三、山西省朔州市山陰縣升華洗煤公司違法占地案
2004年7月,山陰縣升華洗煤公司違法占用山陰縣北周莊鎮永靜城村耕地283.6畝、草地2.96畝,合計286.56畝,建設洗煤廠。2011年6月,山陰縣國土資源局作出了行政處罰。目前,尚未依法依規處理到位。
四、重慶市巫山縣麒麟煤礦有限責任公司越界采礦案
巫山縣麒麟煤礦有限責任公司位于重慶市巫山縣福田鎮,于2005年3月取得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15年3月。該煤礦擅自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開采煤炭資源。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多次責令該煤礦停止越界采礦,封閉了越界采礦的井口,但該煤礦擅自打開封閉井口繼續進行越界開采。2011年3月,經巫山縣政府采取措施,該煤礦才被迫停止了違法行為。目前,尚未依法依規處理到位。(2011-10-25 10:50)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王玲] 二、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政府違法批地案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青銅峽市政府責成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征收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批的小壩鎮小壩村、南莊村及陳袁灘鎮陳灘村、補號村等4個行政村集體耕地2651畝,按1.5萬元/畝、2.15萬元/畝和2.2萬元/畝的標準支付了補償款。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根據青銅峽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組織掛牌出讓土地35宗,總面積2854.4畝,其中包括未取得轉用和征收審批手續的集體耕地2651畝和國有未利用地125畝,用途分別為商品住宅、工業、其他商服等。寧夏北方溫和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28家企業先后摘牌,并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的35宗土地中,23宗已開工建設,其中12宗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涉及寧夏北方溫和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
2010年4月、1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先后以12個批次批準了青銅峽市政府違法批地涉及土地的轉用和征收。2010年12月1日、2011年1月3日,青銅峽市政府先后撤銷違法批準出讓的35宗土地的批準文件,解除了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重新掛牌出讓。對寧夏北方溫和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的違法建設行為,青銅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令其立即停工,并依據有關規定分別處以2至8萬元罰款。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已決定分別給予青銅峽市市長冀曉翀行政警告處分;吳忠市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青銅峽市政府原副市長(現任吳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康俊杰行政記過處分,青銅峽市政府副市長郭書行政記過處分;青銅峽市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新民行政撤職處分(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已被依法逮捕),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王軒行政撤職處分,青銅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站站長周致遠行政記過處分。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新禮因涉嫌嚴重違紀,已立案查處。
三、河北省秦皇島安豐鋼鐵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
2009年7月至9月,秦皇島安豐鋼鐵有限公司以股東張慶坡個人名義分別與秦皇島市昌黎縣靖安鎮、安山鎮的6個村委會簽訂9份《土地承包協議書》,承包集體土地1098畝,承包費為每年每畝700元,承包期21年,未約定承包土地用途。2009年已全部付清承包費。
2009年10月,秦皇島安豐鋼鐵有限公司未經批準,在上述承包土地范圍內違法占用耕地318.87畝、坑塘水面65.02畝,合計383.89畝,實施鋼鐵項目技術升級改造工程。其中,煤氣回收綜合利用項目占地82.15畝,高速線材生產線項目占地48.75畝,冷軋螺紋鋼和高強度棒材項目占地188.2畝,氧氣站占地43.46畝,道路硬化占地21.33畝。
2009年11月至12月,昌黎縣國土資源局對違法占地按所建項目分別作出4次行政處罰,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在違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并將案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申請昌黎縣法院強制執行。昌黎縣法院作出了準予執行的行政裁定。
四、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蔡市鎮違法開采錳礦案
2006年至2010年,永州市政府和冷水灘區政府通過大力整頓規范,將冷水灘區蔡市鎮區域內違法開采錳礦的礦點全部取締。2011年初以來,一些不法人員在蔡市鎮老埠頭村一帶違法開采錳礦,相繼形成了8個違法采錳點,違法開采面積120畝。
2011年3月,冷水灘區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林業、公安、農業、工商、環保、蔡市鎮政府等單位,對違法開采錳礦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違法采礦點已被全部取締。永州市冷水灘區公安分局已對違法采礦人員進行刑事立案調查。永州市冷水灘區國土資源分局及冷水灘區紀檢監察機關分別給予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的蔡市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鄧躍林撤職處分,鎮民政辦主任張強黨內警告處分,蔡市鎮老埠頭村黨支部書記伍松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仁灣中心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楊二生進行誡勉談話。(2011-10-25 10:44)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王玲] 一、安徽省馬鞍山市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花山區政府違法征占土地案
馬鞍山市秀山新區位于馬鞍山市花山區境內,規劃建設面積10.2平方公里。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系馬鞍山市委、市政府批準成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該區規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2010年1月,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秀山湖公園項目立項,規劃占地1000畝。其中,小西山公園占地330畝,秀山湖及周邊綠化占地670畝。
(一)違法征地情況。2010年5月,應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請求,花山區與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聯合成立了“花山區秀山新區土地征遷指揮部”,負責秀山湖公園項目的征地工作。花山區委常委王斌任指揮長,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副指揮長陳剛、花山區土地征遷安置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吳遵兵任副指揮長。2010年9月,在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批的情況下,王斌主持召開土地征遷動員會,啟動了違法征地工作。共違法征用花山區霍里街道集體土地418畝,由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按區片綜合地價進行了補償,已撥付補償費用1590.35萬元。
(二)違法占地情況。2010年11月,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集體研究決定,占用違法征用的土地組織實施秀山湖公園項目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指揮長龔玉芝與中標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約定2010年12月開工,2011年6月竣工。指揮部副指揮長陳剛分管該項目建設工作,指揮長助理、建設局局長董學飛負責施工組織工作。隨后開始挖土建造秀山湖,實際違法占用耕地104.72畝、林地49.48畝、坑塘水面74.20畝、集體建設用地6.26畝,合計234.66畝。另外,還占用了經省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征收的土地25.39畝。目前,挖土形成8個深坑,最大的占地面積147.78畝,最小的占地面積1.12畝,深度大多為2-4米,局部達到6-9米。地面無建筑物和構筑物。現已停工。
2010年12月20日,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花山區分局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于12月23日書面報告花山區政府;2011年1月4日書面報告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兩次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于2011年1月11日以信息專報形式報告馬鞍山市政府。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停止了違法占地行為。2011年4月,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再次動工建設秀山湖項目。2011年6月,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
2011年8月,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將該案列為省廳掛牌督辦的重大違法案件,掛牌督辦期間暫停了馬鞍山市轄區內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審批;8月20日,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對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的違法占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違法占用的234.66畝土地,按照每平方米9元的標準繳納復墾費,共計140.8萬元,并處罰款226.25萬元。復墾費和罰款已繳納。8月28日,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對花山區秀山新區土地征遷指揮部的違法征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將違法征用的418畝集體土地退還原土地使用者。已于9月8日退還。
馬鞍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指揮長龔玉芝行政撤職處分,指揮部副指揮長陳剛行政記過處分,指揮部指揮長助理、建設局局長董學飛行政記大過處分,花山區委常委兼秀山新區土地征遷指揮部指揮長王斌黨內警告處分,花山區土地征遷安置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兼秀山新區土地征遷指揮部副指揮長吳遵兵行政記大過處分。
(2011-10-25 10:38)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王玲]今年上半年全國國土資源系統堅持積極主動服務,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執法敢于碰硬,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案例,確實維護國土資源的秩序,為了發揮警示作用,國土資源部決定向社會公布4起國土資源違法領域的查處結果:一、安徽省馬鞍山市秀山新區建設指揮部、花山區政府違法征占土地案,二、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政府違法批地案,三、河北省秦皇島安豐鋼鐵有限公司違法占地案,四、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蔡市鎮違法開采錳礦案。下面我通報一下這幾個案件的情況。
(2011-10-25 10:20)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 夏俊]下面,請王玲副局長通報4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同時公布4起新的掛牌督辦案件。(2011-10-25 10:19)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 王玲]各位領導,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很高興有機會跟新聞記者朋友們見面,今天由我來做通報,首先通報2011年1-9月份國土領域違法形勢。
今年1-9月,國土資源系統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領導關于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持續改革創新,積極主動服務保障發展,嚴格規范管理保護資源,扎實開展2010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開展視頻監控網建設試點,堅持按季度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加大執法力度,敢于碰硬,嚴格執法,確保地根不松、秩序不亂。
1-9月,全國發生違法用地行為3.7萬件,涉及土地面積24.6萬畝(其中耕地9.0萬畝),同比分別上升4.1%、10.8%(6.7%)。對其中1.6萬件違法用地案件進行立案查處,涉及土地面積18.8萬畝(其中耕地6.4萬畝),同比分別下降4.3%、上升3.8%(上升0.6%)。立案查處礦產資源領域違法案件4944件,同比上升5.6%。
依法拆除違法構建物849.6萬平方米,沒收構建物2689.8萬平方米,收回土地4.5萬畝(其中耕地9436.3畝),罰沒款19.7億元。將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1964名責任人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733名責任人受到行政處分,839名責任人受到黨紀處分,71名責任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國土資源執法監管形勢總體向好。地方政府依法依規管地用地、管礦用礦意識增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嚴格土地管理責任追究效果顯現。但是,受粗放利用資源尚未改變等因素影響,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總量較大,且有所上升,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本年發生違法違規用地緩步上升。二是中西部地區違法用地比重大,占全國的81.1%。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主導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較為普遍。四是工業項目和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違法違規問題突出。五是分散、小規模的違法開采礦產資源屢禁不止。
目前,一些地方年度用地計劃指標趨緊,不少項目仍有待落地,土地供需矛盾尖銳,第4季度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形勢十分嚴峻,局部地區違法反彈壓力增大。國土資源系統將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關于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疏堵結合,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管體系,嚴格執法監管,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反彈。一要主動與相關部門研究強化服務和嚴格監管的措施,對鐵路、公路、水利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未批先用問題進行清理、整改、查處。二要與法院、檢察院、公安、監察等部門建立健全協作配合制度,改進、完善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三要嚴格依據15號令,根據2010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結果開展警示約談,會同監察機關組織實施責任追究。四要堅持按季度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違法違規案件,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積極配合發展改革等部門,認真開展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和查處工作。五要不斷提高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水平,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2011-10-25 10:08)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 夏俊]同志們、新聞界各位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謝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布會。
從2009年起,國土資源部對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實行公開通報和掛牌督辦制度,每季度一次。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有兩項內容:一是請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王玲通報2011年1-9月份國土資源領域違法形勢;二是請王玲副局長通報4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公布4起掛牌督辦案件。
首先,請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副局長王玲通報2011年1-9月份國土資源領域違法形勢。(2011-10-25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