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夏俊]謝謝幾位記者的提問和兩位領導的回答。感謝各位新聞媒體朋友長期以來對國土資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因為時間關系,今天的新聞通氣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2011-07-20 11:01)
[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青鋒司長]第二、國土資源部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扎實深入、富有特色。一個是高度重視、常抓不懈。國土資源部不僅是這次重視,是歷年來高度重視。近年來先后進行了7次集中清理,每次都完成了清理任務,取得了明顯成效。第二個是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比較突出,廢止和宣布失效149件,這是很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以后,還將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后評估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與立法計劃和發文計劃高度銜接,有力促進了國土資源體系的形成,文件的管理是一個難點,也是今后工作的重點。第三是注重實效,系統推進了國土資源的工作,同時還查找出立法空白點,提出了完善立法和加強立法制度的具體建議。部署開展了清理后續行動,對后續行動作出了周密部署,進一步鞏固了清理結果,努力實現清理結果應用最大化。
第三、實時清理和自動更新,這個機制是非常重要的,通過這個機制用科學民主的原則來推進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進一步提高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提升了形象。
總之,這次規章與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是國土資源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一項重要舉措。相信通過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將促使國土資源部制度建設上一個新臺階,推進依法行政取得新的進展,謝謝大家!
(2011-07-20 10:53)
[發布會現場]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參考報、法制日報等媒體記者分別就文件中征用征收的修改、文件清理后續工作的開展、如何實時清理和進行更新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問題進行提問,兩位司長進行了詳細回答。(2011-07-20 10:50)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夏俊]謝謝青鋒司長。
下面,請記者朋友們提問。請提問的記者報一下自己的單位和希望哪位領導同志回答。
(2011-07-20 10:49)
[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青鋒司長]我想談兩點,一個介紹一下國家的一些清理工作的背景和總體情況。
去年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關鍵一年,去年目標是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時期立法工作的總目標。08年的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部署對現行法律進行了全面的清理,修改了部分的法律,廢止了部分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又下發了關于做好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的意見,2010年按照國務院的部署,行政法規的清理工作也是全面展開,現在已經全部結束了,有關結果都出來了,今年1月份以國務院公告的形式把所有結果全部公布了。按照下位法必須符合上位法的原則,根據法律修改和廢止情況,及時對規章進行清理,既是保證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客觀要求,也是確保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目標如期實現的必然要求。
為此2010年4月9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2010年28號文件,要求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圍繞確保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對現行有效的全部規章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不適應、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根據不同情況區分輕重緩急,分類進行處理,保證國家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的和諧。為了貫徹這個通知,國務院法制辦召開了規章清理座談會,國務院各部門都去了,專門部署各部門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國土資源部在這個會議上做了典型發言,系統介紹了法規清理工作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經驗。
去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就是國發〔2010〕33號,再次要加強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個是體系的形成,一個是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解決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問題。按照通知28號文件的要求,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務的31個省區市和國務院55個部門,對現行有效的規章12263部,進行了全面的清理。經過清理以后,結果明令廢止和宣布失效1525件,占現行有效規章總數的12.4%,也就是說,100件里面有12件就廢止或者無效。共修改了1449部,占現行有效規章總數的11.8%。廢止和修改的加起來占到24%。這個數字在法制日報上已經對外公布了,這是總體的情況。(2011-07-20 10:35)
[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青鋒司長]同志們,大家上午好,非常高興能來參加今天的會議。這次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經全面完成,標志著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全面完成,這個在推進依法行政方面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我感覺到非常高興,剛才王司長詳細介紹的情況,意義非常大,概括起來三點,第一是建設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大家平時不太注意這個,這個是形成體系、建設體系、完善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內容。
第二個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延伸,對提高立法質量意義重大。
第三個是規范執法的重要前提,因為有這么多的規章,這么多的規范性文件都是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的,概括起來從體系上講,從執法工作上講,都有重大的意義。
(2011-07-20 10:29)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夏俊]謝謝王守智司長。下面,請青鋒司長介紹法規清理工作的有關情況。(2011-07-20 10:28)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一)在鞏固法規清理成果方面
一是對此次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需要修改但因時間緊迫暫予保留的文件,納入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及時妥善進行處理。能夠整合的予以整合,條件成熟可以上升為規章的及時上升為規章。
二是在清理后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中,對規劃管理、土地登記、用地審批、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礦業權出讓轉讓等重復性發文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歸并。
三是設立《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公報》,作為今后新出臺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發布的法定載體。未經公開發布的,不得作為對當事人管理的依據。對現行有效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開展編纂和匯編。完善國土資源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信息系統,及時更新信息數據庫。
(2011-07-20 10:23)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五是規范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應用解釋工作。建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應用解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編號、統一發布機制。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規章應用解釋實行法制工作機構統一歸口管理,確保解釋符合立法原意。要按問題分類進行解釋,不再單獨就個案進行解釋。自2011年起,國土資源部法律法規規章應用解釋文件統一編號為國土資法釋〔*〕*號。同時,將進一步增強解釋的主動性,積極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實踐中存在的法律法規規章應用問題。要建立每年定期向相關部門、內設機構、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以及管理相對人、專家學者、社會中介機構等多渠道收集需要解釋事項的機制,集中作出解釋。原則上不再單獨就個案進行解釋。
六是全面啟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抓好《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7號)的落實。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較大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度設計、實施效果、立法質量、存在問題等開展后評估。
以上就是我部開展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和后續行動的情況。感謝新聞媒體的朋友們一直以來對國土資源法治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歡迎社會各界給予一如既往的監督與支持。謝謝各位!
(2011-07-20 10:23)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二)在加強制度建設方面
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對規范性文件實行計劃管理。建立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發布,加強規范性文件考核和備案管理。
二是探索建立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對國土資源領域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政策的預期效果、對公眾的影響以及風險成本等,并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建立科學的評估機制。逐步擴大評估范圍。將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依據,促進決策更加科學民主。我部擬在土地征收、礦業權許可兩個領域選擇2-3個重大決策事項開展決策風險評估試點,形成研究報告,并起草出臺《國土資源部關于建立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制度的意見》。
(2011-07-20 10:23)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三是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嚴格落實《國土資源管理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6號),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合法性審查的材料、程序和要點等,健全完善合法性審查機制。所有規范性文件都要按規定在提請審議前進行合法性審查,必要時,法制工作機構要組織起草單位和專家共同研究論證。未經審查通過的,不得上會審議。
四是建立規范性文件實時清理、自動更新機制。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對已經發布的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對同一事項有多個規定的,要根據情況做出合并、銜接、替代、廢止等處理決定,在發布規范性文件時同時發布處理決定。
(2011-07-20 10:23)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首先,法規清理是重要的立法活動。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正式形成,從某種意義上講,新形勢下的法規清理已經超越了法規制定,成為一項更為重要的立法活動。建部以來,我部先后發布的49個部令中,就有4個部令是廢止部分部門規章的決定,這4個部令先后廢止了10個原地質礦產部、原國家土地管理局以及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還有12個部令是修改已有的規章。規章的清理越來越成為一項常態性的立法工作。其次,法規清理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在歷次法規清理工作中,我們都堅持以清理促改革,推動觀念、職能和作風的轉變。回顧近年來的發展歷程,從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到貫徹行政許可法,從落實“非公經濟36條”到實施物權法,從促進地質找礦戰略行動到配合擴大內需政策落實,法規清理都在這些推動社會進步的重大事件中發揮了特殊作用。第三,法規清理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具體而言,如果法規“空白”沒有及時立法,將損害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如果法規“過期”沒有及時廢止,將損害行政機關的權威性;如果法規規定不明確或過于原則、自由裁量權過大,會成為腐敗和權力尋租的條件,這些最終都將導致行政機關不能依法行政,損害群眾利益。我部始終將法規清理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來抓,通過法規清理,進一步強化對公民權利的保護。例如,在對行政復議工作中發現的礦產資源領域的突出問題進行梳理的基礎上,我部制定了《國土資源部關于辦理礦產資源行政復議案件有關意見的通知》,對辦理礦產資源行政復議案件作出統一規定,這是法規清理工作的一次有益嘗試,為推進礦產資源管理依法行政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1-07-20 10:18)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下一步,我部將重點做好法規清理后續工作,力爭實現清理成果應用最大化。一手抓及時妥善處理清理后的遺留問題,鞏固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成果;一手抓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實時清理、自動更新的新機制。(2011-07-20 10:17)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三是后續行動,轉化成果。此次清理過程中,我們非常注重研究清理的制度化問題,期望以此為契機,在推進國土資源管理依法行政方面有新的突破。清理工作結束后,我們擬定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后續行動方案》,起草出臺了《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和法律解釋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11〕32號),力爭系統地解決清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努力實現清理結果應用最大化。(2011-07-20 10:14)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二是實時清理、自動更新。在此次清理過程中,我部創新性地提出了“實時清理、自動更新”的概念。我們理解,只有把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貫穿到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起草的全過程中去,才能更加及時、更加自覺地推進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真正建立起法規清理的長效機制。我們提出,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同時對已經發布的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對同一事項有多個規定的,要根據情況同步做出合并、銜接、替代、廢止等處理決定,與新的規范性文件同步發布相關文件的處理決定。我部還建立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制定實施了后評估計劃,保障我們更加主動地清理過時的規定、完善相關的制度。(2011-07-20 10:13)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經過幾年來的努力,我部的法規清理工作已經趨于經常化、制度化,成為國土資源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國土資源法規清理長效機制初顯成效,逐步實現了“三個轉變”,即:從被動清理為主向主動清理與被動清理并重轉變,從集中清理為主向定期清理與集中清理并重轉變,從全面清理為主向專項清理與全面清理并重轉變。我部法規清理工作之所以取得以上成績,主要得益于我部對法規清理工作的高度重視,真正把法規清理作為推進國土資源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手段來抓。我們有以下幾點體會:
(2011-07-20 10:13)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二、我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幾個特點
這次清理,是我部建部以來開展的第7次集中的法規清理。與以往歷次清理相比,此次清理的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的特點:
一是徹底清理、不留后帳。我部在確定清理范圍時,除對國土資源部現行有效的規章進行清理外,還對國土資源部、原地礦部、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全部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除對以部名義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外,還對其他以部函、廳函、公告、通告等文件和以司局名義發布的文件等進行清理。特別是大量的法律法規適用解釋的復函,絕大多數具有普適性,實際上是對規章的立法解釋和對法律法規具體適用問題的行政解釋,我部將其認定為規范性文件,使清理工作更加徹底。此次清理中,還一攬子解決了1998年國土資源部成立以前原地礦部和原土地局的規范性文件效力問題,在清理結果的5號公告中,將繼續適用的原地礦部、原土地局規范性文件列入繼續有效文件目錄,宣布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原地礦部、原土地管理局規范性文件原則上不再適用。
(2011-07-20 10:09)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一、法規清理工作情況介紹
此次清理重點解決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突出問題,在堅持合法性審查原則的基礎上,兼顧工作需要和政策連續性,區別輕重緩急、分類進行處理。對于存在問題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分四種情況處理:一是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的,廢止或者修改;二是調整對象已消失的,宣布失效;三是適用期已過,階段性工作已完成的,宣布失效; 四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廢止或者修改。
經過半年多的努力,我部共清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906件(其中規章54件,規范性文件852件),廢止規章1件、修改規章6件,廢止和宣布失效規范性文件152件、修改規范性文件24件。清理后,國土資源部現行有效的規章53件(含修改后的6件)、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700件(含修改后的24件)。根據發布文種的特點和形式,分別以5部規章、1個通知、3個公告共9個文件發布此次清理結果。
(2011-07-20 10:09)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去年以來,我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的要求,開展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清理工作完成后,要將清理結果和現行有效的規章規范性文件目錄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我部的清理結果已經通過規章、公告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形式在門戶網站和國土資源報陸續發布。在此基礎上,今年以來我部還部署開展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后續行動計劃,力求實現法規清理成果的最大化。這次新聞通氣會,就是要系統地宣傳、解讀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并通報法規清理后續行動的有關情況。(2011-07-20 10:08)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各位新聞媒體界的朋友們:
大家好!歡迎參加《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成果發布及后續行動》新聞通氣會。
最近,我部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了全國國土資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進一步推進國土資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全面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實時清理、自動更新”機制。為了貫徹落實全國國土資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我們決定召開今天的新聞通氣會。
(2011-07-20 10:07)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夏俊]出席今天新聞通氣會的領導同志有:國務院法制辦政府法制協調司青鋒司長、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王守智司長。
下面,首先請王守智司長通報《國土資源部法規清理成果發布及后續行動》的有關情況。
(2011-07-20 10:06)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巡視員夏俊]新聞界的朋友們,同志們:大家上午好!
歡迎各位前來參加今天的新聞通氣會。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2010年以來,我部對現行有效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并在清理后及時向社會公布了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還開展了法規清理的后續行動,促進了國土資源法律體系的形成,提高了國土資源管理系統依法行政的能力,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國土資源管理制度。
今天我們召開新聞通氣會,主要是向大家通報國土資源部法規清理的成果及后續行動的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關心的問題。
(2011-07-20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