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現場嘉賓就記者提出的問題作出解答。(2017-12-20 10:55)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主任李俊喜]今天新聞發布會就到這里。謝謝各位!(2017-12-20 10:55)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主任李俊喜]下面請記者提問。(2017-12-20 10:36)
[國家體育總局經濟司基建處處長安楓]謝謝,尊敬的鄭凌志司長,范樹印同志,各位新聞界的媒體大家上午好!
感謝國土部召開這次《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批準發布的新聞發布會,對于《指標》的批準發布將極大地改善和彌補多年來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用地指標老舊和缺乏的情況,對加強和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受孫處長委托,我代表體育總局經濟司對國土部相關單位、相關專家對編制、發布《指標》所做的積極努力和對體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我簡要介紹一下體育總局的相關情況。
根據第六次全國土地普查數據,2004至2013年十年間,隨著居民對體育場地設施的需求增多,我國體育場地的規模也大幅提升。場地數量增長了84.45萬個,場地面積增長66199.7萬平方米,人均場地面積增長0.43平方米,用地面積增加173209.1萬平方米,建筑面積增加18388.4萬平方米。截止到2013年底,全國每萬人擁有場地12.45,人均1.46平方米。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升和全面建成小康戰略目標的聚焦實現,大家對體育場館的需求愈發旺盛。用地指標將對公共體育場館的建設起到積極的規范和促進作用。《指標》的發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加快推進體育場館建設的實踐,對科學規范、積極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更好地提供公共體育服務提供了依據。
《指標》的發布實施是體育場館建設更加科學規范,是落實政府職能轉變、轉變感覺方式、減少和簡化行政審批,加強報管服務的有效方式。《指標》有效地貫徹實施是全國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的建設用地在規劃建設、審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有了統一的標準和規范,使我們今后有據可依,集約、節約地使用用地,推進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的建設。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民眾對公共體育服務的需求和建設體育強國發展的目標,按照國土部的統一要求,陸續開展其他場館設施用地指標的編制工作。相信通過加強對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指標的編制和貫徹執行,必將對指導我國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起到積極的作用,為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實現健康中國和體育強國建設偉大目標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謝謝大家!
(2017-12-20 10:35)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主任李俊喜]謝謝鄭司長,下面我們請安楓處長介紹有關情況。
(2017-12-20 10:34)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鄭凌志 ]《指標》明確了適用范圍,公共體育場館是指公眾開展體育競賽、訓練和健身娛樂等體育活動的公益性體育場館,包括體育場、體育館和游泳館。新建公共體育場館,用地規模應控制在《指標》規定范圍內。改建、擴建公共體育場館項目可參照執行。
《指標》要求,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應當嚴格按照《指標》進行測算、設計和施工。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當對照《指標》核定用地規模,對規模核定情況進行說明。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中,明確規定或約定《指標》的相關內容。《指標》實施后,其他各類標準、指標和考核要求中,凡相關內容不符合《指標》要求的,不得作為辦理土地審批、供應和用地的依據。對因安全生產、地形地貌、工藝技術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指標》的,應按有關規定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
《指標》體現了十九大關于綠色發展和資源共享的總要求,明確提出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要兼顧滿足公眾體育和健身休閑需求、開放公共綠化空間、促進場館地上地下空間復合利用;要壓縮地面停車場用地,除保證賽事需要外,各類社會車輛停放應當以利用地下空間為主,對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社會公共停車場的,鼓勵探索相應支持政策。
《指標》強調,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管,將《指標》作為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審批、供應、土地利用評價考核和供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和制度規范,督促、指導用地者和勘察設計單位落實《指標》。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和實施更加節約集約的地方性控制標準。要加大《指標》的宣傳力度,為在全社會樹立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形成用標準管地、用地、節地的工作環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017-12-20 10:28)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長鄭凌志]媒體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興今天在這里向大家介紹《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控制指標》的有關情況,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促進土地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更好保障競技體育和全民健身活動開展,國土資源部日前印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 號,以下簡稱《指標》),明確了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的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和重要內容,是國家的重要發展戰略。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指標》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好十九大精神的客觀需要,對于補齊城市體育設施建設短板,提升我國競技體育水平和推進全民健身活動開展,做好相應用地服務和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指標》進一步完善了體育領域的土地使用標準體系。2005年發布實施的《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對群眾基礎健身設施建設明確了相應用地規模標準。而2014年公布的《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公報》(以下簡稱“六普”)顯示,城市公共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的建設用地標準尚屬空白且需求迫切,亟須制定。《指標》與《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相互銜接,相互補充完善,將為形成國家層面較為完整的體育領域用地標準體系奠定基礎。
(2017-12-20 10:22)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副主任李俊喜]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來參加今天上午的新聞發布會。
發布實施《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指標》),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更好保障競技體育運動開展,促進土地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加快推進體育強國建設,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具有重要意義。《指標》的發布實施,標志著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用地從無標準控制走向有標準可依的新階段。
今天,我們在這里舉辦新聞發布會,向大家發布《指標》的編制的有關情況。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有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鄭凌志司長、國家體育總局經濟司基建處處長安楓同志,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主任范樹印同志。
首先,請鄭凌志司長介紹《指標》編制背景及發布實施的有關情況。
(2017-12-20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