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下旬,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會同有關單位組成督查組,就江西省吉安市萬安縣賴某反映的問題,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約談信訪人、查看現場等形式進行了實地督查。
一、基本情況
賴某,男,住江西省吉安市萬安縣寶山鄉獅巖村賴家自然村。主要反映:鄉政府租用其油茶口糧地用于建磚廠,租期為2008年至2014年,目前磚廠停產,但鄉政府未能拆除廢舊廠房歸還其土地。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涉事地塊屬獅巖村賴家自然村所有,1982年分山到戶時,當地將該地塊中的4.5畝林權登記給賴某父親。2006年林改時,當地錯將林地28.7畝確權給賴某父親,其他村民要求林業部門對該地塊林權重新確權登記。
1994年,鄉政府招商引資在該地塊興辦制磚廠,2013年磚廠倒閉。目前,信訪人對其只擁有4.5畝林權表示認可。2016年10月,鄉政府對磚廠進行了拆除。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情況
督查組針對當地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督查建議。萬安縣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對拆除后的磚廠占地盡快進行復綠。目前,拆除的舊磚廠已復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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