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下旬,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會同有關單位組成督查組,就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嚴某反映的問題,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約談信訪人、查看現場等形式進行了實地督查。
一、基本情況
嚴某,女,住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陰鎮東井村。主要反映:2011年4月,綠金紙業造紙項目占用該村集體土地1200畝,省政府僅批準征地306畝。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綠金紙業項目用地分兩期報批,已辦理用地手續689.74畝。經實測,一期項目用地314.5畝,批準面積306.57畝,超出7.93畝,福清市國土資源局對超占行為予以制止,超占土地現狀為填土平整,地面上無建筑物;2013年4月,二期用地383.17畝獲批,一期超占的7.93畝位于二期批準用地范圍內。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情況
督查組針對當地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督查建議。福清市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強征地拆遷的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依法依規推進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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