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下旬,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會同有關單位組成督查組,就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王某等人反映的問題,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查看現場等形式進行了實地督查。
一、基本情況
王某,女,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縣北厝鎮沃尾村。主要反映:2015年,平潭試驗區以建設火燒港排洪溝為由,采用“包干責任制”、“株連九族”等方法強征土地。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反映問題不屬實。
火燒港排洪溝是平潭綜合試驗區防洪防潮工程金井灣片區排洪1號渠。該工程共涉及沃尾村33戶房屋征遷,其中27戶自愿簽訂房屋征拆協議,6戶因對拆遷補償標準不滿而未簽約。截至目前,該項目范圍內的土地尚未開始征收,工程尚未施工。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情況
督查組針對當地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督查建議。平潭縣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大政策解釋宣傳力度,依法依規推進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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