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下旬,國土資源部會同國家信訪局組成督查組,就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金某等人反映的問題,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約談信訪人、查看現場等形式進行了實地督查。
一、基本情況
金某,男,住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橋頭辦事處房身村。主要反映:2012年,區政府違規征占該村土地122.42公頃。以一般耕地報批基本農田,騙取省政府批文;一年內將項目拆分3次向省政府報批,規避國務院審批;省政府僅批準征地65公頃,少批多占。
二、核查情況
經核查,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2012年平山區政府不同時間分三個批次,依法征收該村集體土地65.0134公頃,土地利用現狀為一般耕地。三個批次中,兩個為增減掛鉤項目,不存在規避國務院審批問題。動遷過程中,房身村一、二、三組村民一致認為由于動遷村民異地安置,遠離承包地,不便耕種,且剩下的土地多為山坡地,強烈要求全面征收。當地根據村民請求,將未取得審批手續的57.4066公頃土地一并征收,土地仍由村民耕種。
三、當地落實督查建議的情況
督查組針對當地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督查建議。平山區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成立由區委書記任組長的工作組,調查核實征地搬遷項目中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堅持透明公開公正,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引導群眾依法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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