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自然資源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央編辦關于自然資源部測繪地理信息派出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陜西測繪地理信息局為自然資源部派出機構,實行由自然資源部與陜西省政府雙重領導以自然資源部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自然資源部和陜西省政府依法賦予的職責,駐地西安,機構規格為正司局級。
作為自然資源部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測繪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規以及自然資源部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根據自然資源部的授權或委托,承擔并組織協調自然資源部部署的國家基礎測繪、全球地理信息資源建設、應急測繪以及其他全國性或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實施。
(二) 承擔并組織協調自然資源部部署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地理國情監測等工作,為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生態修復、防災減災、督察執法等工作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服務保障。
根據陜西省政府的授權委托,作為省測繪地理信息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
(三) 負責起草測繪地理信息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測繪地理信息法治宣傳教育。擬定全省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依法查處權限范圍內的各類測繪地理信息違法案件。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調解和行政復議等工作。
(四) 負責全省基礎測繪管理工作。會同省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重大測繪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遙感影像統籌工作,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會同省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地理國(省)情調查、監測,管理、規范使用地理國情監測成果。
(五) 負責全省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建立和管理。負責全省地方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建立的審批。組織省級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服務,負責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備案管理。
(六) 依法管理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管理。負責測繪單位、外國組織或個人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負責全省測繪從業人員測繪作業證管理、注冊測繪師的執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測繪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七)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組織管理全省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工作,與省政府民政部門共同擬訂省內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標準畫法圖,報省政府批準后發布。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不動產測繪的監督管理。
(八) 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統一監督管理。審核全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提供全省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國土空間規劃的測繪地理信息保障。承擔測繪應急保障工作。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指導全省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組織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防控體系,組織開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管理與應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推進地理信息數據開放共享,負責地理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審批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對外提供涉密測繪成果。推進測繪地理信息領域軍民融合。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檔案管理。
(九) 負責全省地圖管理,審核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互聯網地圖服務。協同省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審定地方性中小學教學地圖,組織協調全省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承擔公益性地圖的發布,并定期更新。
(十) 負責全省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管理。管理全省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根據授權管理全省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
(十一) 負責全省測量標志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審批永久性測量標志的拆遷。
(十二) 制定全省測繪科技發展政策,組織省內重大測繪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專業人才的培養。歸口管理省級對外測繪科技和經濟合作交流。
(十三) 監督、管理全省基礎測繪經費,監督省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有關測繪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四) 指導市(地)、縣(市、區)并協調省直有關部門開展測繪地理信息工作。
(十五) 承辦自然資源部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陜西測繪地理信息局人員編制5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26名(含總工程師、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各1名),其他工作人員28名。
第四條 陜西測繪地理信息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處理、公文審核、印鑒管理、機要檔案工作;負責信訪、密碼、保密、扶貧、國家安全、網絡安全、督查督辦工作;組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史志編纂工作,協調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局政策研究、重要文件文稿起草、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承擔局重要會議組織、重要公務活動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
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工作人員5名。
(二)法規與行業管理處。組織起草測繪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擬訂全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和地理信息產業政策,負責全省測繪資質資格與測繪單位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測繪活動和市場秩序;承辦全省性或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協調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三)調查監測處(技術質量監督處)。承擔并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部下達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地理國情監測等工作;負責并組織實施全省地理國(省)情監測工作;負責擬訂全省測繪質量管理相關的政策、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負責全省測繪質量監督抽查,監督測繪儀器檢定和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工作;負責全省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審批;負責局組織實施項目的質量管理;負責聯絡協調省自然資源廳。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四)國土測繪處。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部安排的國家基礎測繪、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擬訂省基礎測繪規章制度;組織編制省基礎測繪規劃、專項測繪工程計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測繪遙感影像獲取與統籌;監管全省民用測繪類航空攝影與遙感;承擔國家現代測繪基準建設與維持;負責全省測繪基準建設、管理與維護;指導市縣基礎測繪工作;負責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5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3名。
(五)地理信息管理處(測繪成果管理處)。負責全省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監督管理,承辦涉密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審批。負責全省測量標志保護工作,審批永久測量標志拆遷,審核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監督實施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匯交。負責全省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互聯網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推進測繪地理信息領域軍民融合。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檔案管理。承辦自然資源部委托下放地理信息管理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六)科技與國際合作處。編制全省測繪地理信息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指導測繪地理信息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科研攻關、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標準化管理工作。擬定對外合作與交流項目計劃,承擔外事管理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七)財務審計處。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擬定全局財務、審計規章制度;負責全局資金統籌、監管工作;負責全局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工作;負責國庫集中支付、銀行賬戶管理工作;負責全局性經濟活動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對經濟類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監督和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八)基建裝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全局基本建設、裝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基本建設、政府采購、招投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的制定及監督指導執行。負責局基本建設項目、重大技術裝備投資選項、審核、立項工作及組織實施、監督檢查使用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局基本建設項目、裝備的政府采購、招標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招標工作。負責管理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產權登記、資產清查、資產月報、年報等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九)人事處。負責管理全局機構、人事、人才與教育培訓工作。承辦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負責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社會保險、教育培訓、出國政審及獎懲等工作。擬定測繪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制定處室目標責任制考核及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負責測繪職業技能鑒定、工人技術等級考核。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十)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開展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全局對內宣傳工作。負責文明單位創建及測繪文化建設。指導全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和機關干部的政治理論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承辦有關黨的統戰、僑務和對臺工作。
人員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會主席1名,團委書記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十一)紀檢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承辦局紀檢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開展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局屬單位巡察。
人員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十二)離退休干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做好離退休干部教育管理、走訪慰問、來信來訪接待,落實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指導局老年社團工作。開展局屬單位業務培訓。協助家屬辦理老同志喪葬及善后事宜。編報部門年度經費預算、設備添置計劃,管好、用好部門資產和各項經費。做好與離退休相關的年報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3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第五條 陜西測繪地理信息局所屬事業單位的具體職責和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六條 本規定由自然資源部人事司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人事司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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