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要求,加大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改革力度,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一是優化要素保障體系。在已出臺系列要素保障政策的基礎上,完善交通、鄉村振興、南繁育種、康養產業等專項要素保障政策,有效支撐海南四大主導產業、未來產業和新質生產力發展。二是完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作用,推動完善海南主體功能區制度體系,推進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建立健全詳細規劃體系,提高城鄉規劃融合水平,推動國土空間智慧治理。三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耕地“大占補”機制,探索集中墾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項目和地區落實占補平衡機制。推進全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立健全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按照自由貿易港產業定位改革土地供應方式。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推動土地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四是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管理制度體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工作。深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制度改革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探索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機制。五是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全力推進南部“山水工程”實施,健全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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