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推進防沙治沙高質量發展
規劃到二〇二五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一億畝
記者近日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獲悉:由國家林草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的《全國防沙治沙規劃(2021—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經國務院審批同意,已于近日正式印發實施。《規劃》提出,到2025年,規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3000萬畝;到2030年,規劃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務1.86億畝,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0.9億畝。
《規劃》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按照保護優先、重點修復、適度利用的總體思路,依托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以全國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為引領,以筑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為重點,以保護生態和改善民生為目標,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廣泛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全力推進防沙治沙高質量發展。
《規劃》統籌考慮沙化土地空間分布、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對集中連片等因素,將沙化土地劃分為干旱沙漠及綠洲,半干旱,青藏高原高寒,黃淮海平原半濕潤、濕潤,沿海沿江濕潤等五大沙化土地類型區、23個防治區域。根據沙化土地分布特點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確定7個重點建設區域,即3個優先治理區和4個優先預防區。
同時,《規劃》還明確分類保護沙化土地。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實行沙化土地分類保護,全面落實各項保護制度,充分發揮生態系統自然修復功能,促進植被休養生息,從源頭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強調對于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遺跡,堅持宜沙則沙,強化保護措施,力爭實現應保盡保。
《規劃》要求推進重點區域沙化土地綜合治理。在科學評估水資源承載能力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建設區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依靠科技,總結概括了四大類、共11種常見的修復措施,高質量開展生態修復。“十四五”時期,3個優先治理區沙化土地治理任務4869萬畝,約占同期全國防沙治沙任務總量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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