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守耕地保護紅線,保障糧食安全,堅決依法打擊非法占用農用地等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在第34個全國土地日來臨之際,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于6月24日聯合公開通報8起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
這8起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分別為:一是杭州市富陽區某農莊違法占地案;二是寧波市奉化區馬某某違法堆放塘渣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三是湖州市安吉縣葛某某違法建設廠房堆放設備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四是紹興市越城區傅某某、陳某某等人違法傾倒渣土破壞耕地案;五是金華市金東區某建材公司、曹某某違法堆放頁巖破壞耕地案;六是衢州市常山縣姜某某違法修建兒童游樂設施破壞耕地案;七是臺州市天臺縣齊某某違法填埋建筑垃圾、傾倒渣土破壞耕地案;八是麗水市慶元縣某公司違法堆放砂石及機器設備破壞農用地案。
據了解,四部門聯合公開通報8起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這在浙江尚屬首次,充分發揮了警示震懾作用,達到了查處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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