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自然資源部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加快健全覆蓋城鄉的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養老服務網絡,科學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布局。
《通知》提出,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要重點圍繞不斷健全三級養老服務網絡,推動優化養老服務布局安排,引導養老服務設施向需求集中區域配置,有效提升養老服務設施利用效能,充足預留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發展空間,促進養老服務擴容提質,實現服務供給與需求更加協調適配,為廣大老年群體獲得專業養老服務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強調,省級民政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市縣規劃的指導和監督工作,可研究制定省級規劃編制導則或指引,具備條件的地區可結合本地實際編制規劃,人口老齡化程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地區宜優先開展規劃編制工作;要推動將養老服務設施布局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作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重點,與醫療衛生、教育、公園綠地、綜合交通等規劃有效銜接,將涉及空間用地需求的內容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通知》的附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編制技術指南(試行)》聚焦進一步提升養老服務設施布局科學性、合理性和精準性,有效提高養老服務設施土地利用效率,提出原則性、導向性規劃編制要求,適用于指導地市級、縣級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編制工作,并可供省級規劃編制工作參照。該指南明確,本輪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編制期至2035年,近期著眼至2030年;鼓勵通過復合功能用地方式設立養老服務設施,養老服務設施不宜與工礦用地、交通運輸用地等混合設置,且不宜安排在地下層、半地下層和夾層。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和協同觀念,在規劃編制和審查過程中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民政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成為同級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成員單位,并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對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動態監測評估,加強與規劃和土地政策銜接,為合理配置養老服務設施提供支撐。(首席記者 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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