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6年以后,依據《土地管理法》,我國每年組織開展全國土地變更調查工作,以全面掌握全國個得土地利用年度變化情況,為國土資源管理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基礎依據。2009年,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全面完成,建成了縣—市—省—國家四級覆蓋全國每一個地塊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各級數據庫中包括所轄區范圍內的每個地塊的空間數據和面積、地類的相關屬性數據,調查結果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充分肯定。
從2010年起,我部按照《土地調查條例》的要求,充分繼承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所采用的新技術、新方法,始終堅持“國家總體掌控、地方實地調查”的組織模式,堅持以覆蓋全國的遙感監測為手段,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全覆蓋遙感監測的方法,不斷的優化調查的工作流程,高效科學的組織各地開展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及時掌握每一塊土地利用的年度變化情況,持續的更新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成果。每年變更調查的成果都及時地向社會發布,目前,年度變更調查的結果已經納入到國土資源的綜合監管平臺,作為本體數據,在我部批供用補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得到全面的應用,作為建設用地的審批管理、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土地督察和執法監察管理的根本依據,為實現國土資源“以數管地”向“以圖管地”的轉變,推進政府簡政放權,加強批后監管提供了重要支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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