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判營商環境的優劣,項目落地投產速度是重要指標之一。近年來,為進一步推動重點項目建設,破解企業拿地后辦理相關開工手續時間長、制約企業投產以及批后監管工作中的難題,龍口市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助力“標準地”改革,探索形成以“信用+標準地”為載體的行政審批、監管路徑,對重點項目超前介入,實現“四證聯發”“拿地即開工”,有效提升了投資項目審批效率,促進縣域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嵌入信用承諾,再造審批流程
在符合上級要求、吃透上級土地政策的前提下,龍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發改、住建、行政審批、稅務等部門一體推進,將信用承諾納入《關于推進“標準地”改革的實施方案(試行)》,嵌入審批流程,實行“承諾制”模擬審批,審批要件從批前提交改為告知承諾、容缺辦理,將審批流程從串聯審批改為并聯審批。推動“凈地出讓”改革,對具備“凈地”標準和動工開發基本條件的工業項目用地,在土地招拍掛出讓時,帶指標公開出讓,企業競得土地后按照告知承諾、先建后驗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即可開工建設,打破了原來“先有項目后找地”的招商方式。
加強批前輔導,實現“四證聯發”
對以“標準地”方式組織實施的重點項目,該局會同相關部門從項目選址、規劃布局、用地條件直至最終發證開工,每個環節都超前介入,全面由“分段服務”轉變為“全過程服務”,采用“批前輔導”“模擬審批”“并聯推進”相結合的辦法,提前做好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的相關模擬審批。待項目土地權屬明確后,補充完善相關材料,完成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登記證、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四證聯辦”,較傳統審批模式節約3個多月時間。2022年以來,“信用+標準地”改革日趨成熟,為項目開工建設節約跨度用時,降低建設成本,實現項目“拿地即開工”報建審批常態化。
實施全程監管,確保履約踐諾
根據誰主管、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標準地”項目全過程監管體系,明確事前服務、事中承諾、事后監督等內容及責任主體。建立聯動協同監管體系,該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達產履約認定核查機制,將履約監管貫穿到項目的整個“生命周期”。項目開工后,有關部門對項目開工時間審核驗收,若形成土地閑置,需要依規作出相應處置。項目竣工后,有關部門按要求對各項指標進行聯合驗收,未通過驗收的項目,責令整改后復核,整改后不符合標準的,不得通過竣工核驗。項目完成達產后,對畝均稅收、畝均產值、能耗、環境、研發等指標履約認定,未通過履約認定的,企業按約定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履約認定不予通過。項目通過履約認定后,按“畝產效益”評價管理,納入綜合評價體系,通過正向引導、差別化政策推動資源要素向高效益、高產出性企業傾斜。在此基礎上,建立市級“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體系,將企業落實承諾行為信息記入信用檔案面向全市開放,并作為企業享受差別化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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