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做好不動產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集中整治。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用好部省支持政策,依托專班強化統籌協調,進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確保全面完成遺留問題化解,同步推動保交樓保交房問題化解;對化解過程中新發現的登記難問題,做到發現一個、及時研究化解處置一個,不斷鞏固和拓展整治成效;持續加強與住建、稅務等部門協作,優化完善防范措施,從源頭上、制度上堵住監管漏洞。
二是穩妥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納入日常登記范圍,確保年內實現登記零的突破。積極與農業農村部門溝通協調,統籌安排(含經費預算),將地籍調查等部分登記工作延伸到二輪延包合同簽訂前端環節,2026年年底完成數據整合匯交。
三是加快地籍成果入庫匯交工作。加快編制地籍圖,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成果收集整理;提前謀劃2026年須完成的國有建設用地、國有農用地的使用權等地籍數據建庫工作。
四是持續深入開展“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對“暫不具備登記條件”的“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再次進行深入梳理排查,進一步摸清實際情況,對非群眾自身原因且符合現行“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政策規定的,形成工作臺賬,做到登記條件成熟一宗、辦理一宗,依法、規范開展好日常登記,積極穩妥推進存量消化辦證。
五是持之以恒抓不動產登記隊伍作風建設。切實以 “局長進大廳”活動為抓手,深入檢查日常工作落實情況,抓好登記隊伍作風常態化建設, 強化學習培訓,抓細登記大廳建設,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優質、專業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