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力分批推進化解。深化落實政府主抓、紀委主推、部門主辦工作機制,壓緊壓實縣(區)主體主責和部門職責,對還未完成化解的歷史遺留“登記難”項目進行再次梳理研判,按照政府研究化解一批、紀委督導化解一批、部門牽頭化解一批的“三個一批”思路,分類推進、重點突破,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二、狠抓政策落地見效。市級有關部門要指導縣(區)深入學習部、省近期出臺的支持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把準政策要求,用好用活用足支持政策,切實增強化解工作水平和能力。鼓勵支持縣(區)對未竣工驗收、被查封抵押、房企欠繳稅費等問題因地制宜細化相關政策辦法,有的放矢,探索具有本地特色、務實管用的工作舉措。
三、加強工作調度推進。深化每月調度會商機制,每周跟蹤化解進度情況,指導縣(區)按照“群眾無過錯即辦證”“缺什么補什么、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環節產生的問題誰化解”的原則,強化部門力量整合和協同配合,對癥施策、合力化解、加快進度。
四、加強源頭風險防范。自規、住建、稅務、金融等相關部門要聚焦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竣工驗收、房屋銷售(預售)、企業抵押融資、稅費繳納等重點環節,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和制度建設,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從源頭上合力防范新的“登記難”問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