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通知,強調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縣、鄉土地網格化監管制度,壓實前端監管責任,將土地違法行為處置在萌芽狀態。
通知要求,各市(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機構督促指導縣、鄉政府建立健全土地網格化監管制度,做好與綜合管理網格的銜接。土地網格化監管制度要明確劃分網格,明確管理人員和責任,特別要明確網格長和網格員發現、制止、報告土地違法行為的責任。要明確規定獎懲措施,對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不按規定發現、制止、報告土地違法行為的,要給予懲戒,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縣級整治工作機構負責轄區土地網格化監管日常工作。
通知提出,建立網格化制度實施管理系統。依托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網格化制度實施管理系統,錄入系統管理人員信息,實行發現、制止、報告的全過程監督管理。需納入系統管理的人員包括: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管執法工作的負責人、執法機構負責人及執法機構內設科室負責人,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執法工作的負責人、執法機構負責人及執法機構有關人員,縣、鄉土地網格化管理制度規定的相關負責人,鄉級自然資源管理機構全體人員。
此外,通知明確近期將集中開展土地違法行為排查,排查內容主要是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正在開展非農化建設或超出批準范圍建設的;屬于臨時用地但未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正在動工建設的;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的;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或建設破壞耕作層種植業設施的;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農村道路的;未經批準占用一般耕地建設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或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以及農村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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