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通知,要求對全省國土資源系統非行政許可類且在政務大廳之外辦理的事項進行全面規范,強化自我約束,自覺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強化作風建設,提升辦事效率和服務效果,不斷提升全系統工作作風和服務質量。
近年來,吉林廳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23項行政許可事項全部進入省政務大廳辦理,實現了承諾時限辦結,許可事項全流程優化,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在此基礎上,吉林廳對非行政許可類且在政務大廳之外辦理的事項進行全面規范。
吉林廳明確了非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的六項主要任務。一是規范辦事標準。逐項明確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等,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實現無差別辦理。二是完善運行系統。實現各事項網上辦理,嚴格落實AB崗制度,通過移動辦公、事后補簽等手段,保證各節點按規定時限運行。三是承諾辦結時限。對沒有明確規定時限的事項,根據實際盡量壓縮后確定時限并按時辦結。四是落實一次性告知。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完善的全部內容。五是實行動態管理。動態管理和調整辦理事項,并對各事項辦理情況實行統計分析和效果評估,不斷改進完善。六是上下協調推進。吉林廳已經完成對省本級26項辦理事項的梳理規范并要求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在3月底前完成規范工作,并逐步實現省、市、縣三級國土資源辦理事項的協調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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