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通知,明確將生態環境保護增加為建設用地審查報批要素獨立章節,對申請用地是否位于自然保護地區域、生態保護紅線范圍以及土壤是否發生污染等情形提出了審查標準。同時,要求在用地申報文本里明確相關地方主管部門審查意見。這一做法,從公共利益和長遠發展需求出發,突出了生態環境保護在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中的重要性。
此外,陜西廳推出多項改革措施,全面強化土地要素保障。一方面是下放審查事項,簡化申報材料。對報省政府審批的城市分批次用地報批材料由17項簡化為6項,報省政府審批的單獨選址項目用地報批材料由18項簡化為7項,報國務院審批的單獨選址項目用地報批材料由34項簡化為17項。另一方面,采取留足重大項目規劃發展空間、改變用地計劃配置方式、實行計劃匹配重大項目機制、推行重大項目用地臺賬式銷號管理制度等措施,保障疫情防控、基礎設施、脫貧攻堅、社會民生等重大項目快速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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