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通知,提出進一步提升建設用地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建設用地報批工作質量管理。
四川廳在通知中明確,規劃選址論證、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踏勘論證、節地評價論證等工作,應于受理論證申請后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除集中報件等特殊情況外,廳機關處(室、局)一年內無故超期審查次數達3次以上的,由廳分管負責人約談處(室、局)主要負責人;達5次以上的,由廳主要負責人約談處(室、局)主要負責人。一年內被連續約談2次或累計被約談3次以上,且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的,依照《四川省行政機關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通知強調,實行報件質量通報機制,將在廳審批平臺開辟專欄,對報件單位、報件辦理時間、補正退件情況等信息進行實時通報,對各市(州)、縣(市、區)報部和省審批的用地報件退件、補正等情況,每2個月書面通報1次。
此外,今年10月底,四川廳分管負責人將約談每次通報排名靠后的3個市(州)和3個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年底由廳主要負責人約談全年排名靠后的3個市(州)和3個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約談情況通報所在市(州)、縣(市、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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