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發布《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辦事指南》(以下簡稱《辦事指南》),這是該省首個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核定工作指導文件。
河南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規劃條件是規劃實施的首要環節,是土地供應法定的前置要件,在規劃實施中發揮著源頭管控作用。長期以來,由于缺少政策引導,各地規劃條件核定工作存在著核定范圍不一致、核定內容不統一、成果表達形式各式各樣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全省規劃條件核定工作,該廳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和規范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規范規劃條件設置”要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起草并發布《辦事指南》。
《辦事指南》明確了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的核定范圍、依據、原則,統一了建設用地規劃條件通知書的制式,規范了規劃條件需核定的規定性內容、指導性內容和允許補充內容,提出了規劃條件核定、變更等具體要求,制定了全省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核定工作的監督檢查措施。
為實現信息化管理,有效開展事中事后監管,《辦事指南》要求,全省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自2024年1月1日起,辦理建設用地規劃條件須通過河南省規劃許可管理系統出具規劃條件通知書,并使用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配置的唯一編號。
該負責人表示,作為規劃條件管理的政策指引文件,《辦事指南》的發布有利于推進規劃條件核定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為實現國土空間規劃有效傳導實施,促進土地供應的公平高效提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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