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建寧、朱惠英、黃超、陳仲南、易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國家海洋第四研究所建設支持力度的建議收悉,現結合財政部意見答復如下:
原國家海洋局、財政部高度重視并積極支持國家海洋局第四海洋研究所(以下簡稱“海洋四所”)建設。目前,各項基建工程和科研項目進展順利。
關于在財政部設立中央支持海洋四所建設專項資金的建議。目前,中央基建投資由發展改革委具體分配。原國家海洋局、財政部將積極溝通發展改革委,推動該項工作。
關于在財政部設立專項基金支持海洋四所開展科研專項研究的建議。為支持海洋四所順利開展相關科研任務,中央財政已安排了基本科研業務費等,支持其開展符合公益職能定位、代表學科發展方向、體現前瞻布局的自主選題科研項目。原國家海洋局也在部門預算中,對海洋四所開展相關科研項目予以支持。為保證海洋四所能夠在“十三五”期間順利申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正積極與科學技術部進行溝通,擬對“藍色糧倉科技創新”等新啟動專項放寬申報單位注冊時間限制。
關于國家支持海洋四所建成東盟交流與培訓中心的建議。原國家海洋局正在積極支持海洋四所與東盟國家海洋機構開展科技合作。一是推動海洋四所與東盟國家海洋機構建立所際合作,已與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簽訂了《海洋科技諒解備忘錄》。二是支持海洋四所舉辦區域合作會議。2018年12月,海洋四所將參與承辦第六屆中國-東南亞海洋合作論壇,密切與東盟國家合作。三是鼓勵海洋四所發揮地緣優勢,推動海洋領域國際合作。鼓勵海洋四所與越南、柬埔寨、泰國等國家圍繞珊瑚礁、紅樹林、海草床等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海洋科學研究、發展藍色經濟等內容開展項目合作。四是大力推動海洋四所科技合作永久性平臺建設。在海洋四所加掛“中國-東盟國家海洋科技聯合研發中心”牌子,承擔中國與東盟國家海洋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支持海洋四所舉辦面向東盟國家的培訓項目和能力建設項目。
自然資源部組建以來,積極推動海洋四所“三定”工作,擬在海洋四所內設機構中設立國際合作處,加掛“中國-東盟國家海洋科技聯合研發中心辦公室”牌子,具體承擔中國-東盟國家海洋科技聯合研發中心相關事務,廣泛開展中國-東盟國家及國際海洋科技合作與交流。同時,自然資源部也將加強與財政部、科學技術部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海洋四所與東盟國家海洋科技合作平臺建設,爭取將海洋四所科技合作平臺納入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
感謝您對海洋四所建設的大力支持,希望您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自然資源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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